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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扣着我的护照或者外国人登录证,这在韩国合法吗?
雇主扣着我的护照或者外国人登录证,这在韩国合法吗?
不合法。韩国出入境法律禁止任何人把外国人的护照或者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收走,作为劳动合同或债务的担保,也禁止强迫或居间促成这种做法。雇主说“合同结束前先放我这儿”“机票钱还清了再给你”“免得你跑掉”,做的正是法律所禁止的事,而且处罚是刑事责任,不只是罚款。您今天就可以要求拿回证件,对方拒绝的话就去举报。
法律究竟禁止什么?
《出入境管理法》专门有一条讲身份证件。它禁止为确保工作合同或债务的履行,而接收外国人的护照或登录证,也禁止强迫或介绍他人这样做。从条文的措辞可以得出三点:
- 适用于任何人,不只是雇主:中介、宿舍管理员或老板的亲戚,同样受约束。
- 不仅护照,登录证也在范围内。“我们只扣了你的卡”不能作为辩解。
- 用什么理由都不影响。说是代为保管、借款、培训费,还是损坏押金,只要扣着证件是为了让您留下或付钱,就落在禁止范围之内。
违反这一条的人,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或处以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款。公司员工为公司业务这样做的,公司本身也可能被罚款。
我交出了证件,会不会受罚?
被禁止的行为,是以证件作担保而收下它,或者强迫别人交出来。因为雇主要求才交出护照的劳动者,是这条规定保护的对象,而不是处罚的对象。同一部法律另有一项义务:每个外国人都要随身携带护照或登录证,出入境官员要求时须出示。雇主扣着您的证件,等于让您违反这项义务,这也是要尽快拿回来的又一个原因。如果被查验时身上没带证件,请说明证件在谁手里、放在哪里。
“自愿”保管有什么不同?
有时雇主会说,是工人自己要求把证件放在办公室保险柜里的。真正的保管,是您随时可以叫停、一开口证件就还给您,这和拿去当担保不是一回事。判断方法很实际:开口要回来。如果对方回答“干完这一季再说”“欠的钱还了再给”“我们考虑考虑”,那么不管一开始叫什么名义,这都是担保。请用短信提出要求,这样拒绝的过程就有了记录。
发现证件被扣,头几步怎么走?
1. 用书面方式要求。 发一条简短的消息:“请今天把我的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还给我,我需要用。”保存这条消息和对方的回复。 2. 把手头有的拍下来。 如果您有证件的复印件或照片,存好。记下交出证件的日期和收走证件的人。 3. 告诉工作单位以外的人。 可以是同事、您国家的大使馆,或者外国劳动者支援中心。有人见证对方拒绝,日后会有帮助。 4. 不要签字,无论那张纸写的是您自愿交出证件,还是您为了拿回证件而欠了钱。
去哪里举报?
| 机关 | 负责的事项 |
|---|---|
| 出入境·外国人机关(출입국·외국인관서) | 证件扣押本身;可以调查雇主,并安排归还 |
| 当地劳动监察署(지방고용노동청) | 强迫劳动、拖欠工资,以及通常与扣证件同时出现的其他劳动违法行为 |
| 警察(경찰) | 与证件有关的威胁、暴力或限制人身自由 |
| E-9劳动者可找就业服务机构(고용센터) | 以雇主不公正对待为由变更工作单位 |
可以同时向几个机关举报。如果雇主还拖着工资不发,或者威胁要把您报给出入境,就先去劳动厅,在那里一并说明证件的事;各机关之间会互通信息。对E-9劳动者来说,扣证件是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有力证据,有助于申请一次不计入次数上限的变更。
举报会影响我的签证吗?
举报雇主扣着您的护照,这件事本身并不影响您的身份。如果在雇主扣证件期间,您的登录证过期了,或者滞留变得不合规,举报时把这些情况连同日期一起讲清楚;延误是雇主造成的,这个背景很重要。如果您需要离开韩国而护照仍被扣着,您的大使馆可以签发旅行证件;您也可以请求出入境机关责令对方归还原件。
下一步
今天就发出书面要求,保存回复,并收集雇主借证件还做了什么的证据,比如威胁或讨债。如果雇主拒绝,请找律师商量,同时处理举报和变更工作单位两件事。本所咨询需要付费。您联系我们后,工作人员会给您回电,并说明费用。
법무법인 대한중앙
1533-7377
适用法规
韩国《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第33-3条第1款(任何人不得以外国人的护照或外国人登录证作为劳动合同或债务的担保而接收,也不得强迫或介绍)、第94条第19项(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第99-3条第3项(员工违反第33-3条第1款时,公司同样处以罚款)、第27条(外国人随身携带并出示护照或登录证的义务)。韩国《劳动基准法》(근로기준법)第7条(禁止以拘禁或其他不当限制手段强迫劳动)。《外国人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외국인근로자의 고용 등에 관한 법률)第25条第1款第2项(雇主的不公正对待,构成变更工作单位的理由)。
以上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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