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住宅组合

组合员资格、追加分担金、退出与退款、业务代行公司责任

地域住宅组合

地域住宅组合在取得土地和项目批准之前很久就开始募集组合员和资金,许多项目在此期间停滞。纠纷通常涉及资格、追加分担金、退出并收回缴款的权利,以及运营项目的业务代行公司的责任。

大韩中央律师事务所在您签约前审查入会合同,办理退出与退款请求,对违法的总会决议提出异议,并在资金受损时向组合、干部及业务代行公司追责。

我们处理的事务

加入前审查组合员合同

组合员资格与居住要件

追加分担金与费用上涨

退出组合与缴款退还

业务代行公司及其干部的责任

无效的总会决议

项目批准与开工延迟

外国人须知

组合员资格要求在特定日期具备韩国居住及住房持有状况。外国人在付款前应先确认资格,不具资格的组合员可能失去地位并陷入漫长的退款纠纷。

合同和会议通知均为韩文,常含有限制退款的条款。我们会在您签字前用中文解释。

自2020年起,法律赋予组合员在加入后30日内退出并收回缴款的撤回权;此后退出取决于合同和组合章程。

如果业务代行公司已停业,追偿可能需要向干部个人提出请求,我们会尽早评估。

常见问题

A.

签约后30日内可依据《住宅法》退出并收回缴款。此后退款取决于合同和组合章程,通常需要向法院提起请求。首次咨询请携带合同和付款记录。

A.

取决于上涨是否经有效决议批准,以及合同是否允许。有瑕疵的决议可以提出异议,我们首先审查会议记录。

A.

视各方行为,组合、其干部以及管理项目的业务代行公司都可能承担责任。资金被挪用时还可以提起刑事控告。

A.

可以。我们审查土地确保比例、批准状态、合同条款及业务代行公司的记录,让您在付款前了解风险。

本页面提供的是有关韩国法律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结果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咨询为收费咨询,可用中文进行,也可安排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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