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与劳动安全
《重大灾害处罚法》、经营责任人责任、合规
重大灾害与劳动安全
韩国《重大灾害处罚法》规定,当劳动者或公众死亡或重伤,而企业未建立法定的安全保健体系时,经营企业的个人须承担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数小时内调查即告开始,最初几天形成的文件决定案件走向。
大韩中央律师事务所负责事故后的应急处置,在警察及雇佣劳动部讯问中代理公司和高管,为经营责任人出庭辩护,并在事故发生前审查安全保健体系。
我们处理的事务
工伤死亡或重伤后的应急处置
警察及雇佣劳动部的调查应对
经营责任人(代表或现场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
安全保健管理体系与合规审查
重大市民灾害(公共设施、产品、服务)
与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和解
外国人须知
经营韩国公司或分公司的外国人也可能构成该法中的经营责任人。外资经营并不减轻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安全义务。
调查机关可能很快要求面谈。您可以要求翻译和律师在场,不要在看不懂的笔录上签字。
许多关键文件都是内部资料:风险评估、安全预算、培训记录和向管理层的报告。我们协助您在调查机关索要之前整理好这些资料。
有罪判决可能影响公司的许可证以及外籍高管的签证身份。我们在制定辩护方案时会考虑这些后果。
常见问题
A.
确保救治并保护现场,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机关报告,并在作出任何详细陈述之前联系律师。管理人员的早期陈述常被用于日后对公司和经营责任人不利。
A.
通常是代表人,或实际掌握安全决策和预算的人。头衔本身不起决定作用,调查机关看的是谁实际作出了决定。
A.
自2024年起适用于常用5人以上的事业场所,大多数小企业已纳入范围。建筑工地还按工程金额确定是否适用。
A.
可以。和解不会终结刑事案件,但它是影响案件结果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我们负责协商并以调查机关和法院认可的方式形成文件。
本页面提供的是有关韩国法律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结果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咨询为收费咨询,可用中文进行,也可安排翻译。
